本年以来,我市农业农村部分认实开展农业行政法律工做,打点了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农产质量量平安行政法律案件。为阐扬农产质量量平安行政执案的教育警示感化,现将2025年无锡市农产质量量平安执型案例予以发布。2025年4月,宜兴市高塍镇杨某发卖的鳊鱼,经检测,恩诺沙星取环丙沙星之和超标(注:《中华人平易近国国度尺度》(GB31650-2019)的限量数值100ug/kg),当事人未申请复检。经查:当事人共发卖上述鳊鱼1709。5千克,价钱为13元/千克,发卖额22223。5元。根据《中华人平易近国农产质量量平安法》及《江苏省农业行政惩罚裁量权基准》相关,2025年6月10日,宜兴市农业农村局责令杨某正在检测及格前遏制发卖养正在鱼塘中的鳊鱼,并做出“1。违法所得22273。5元;2。罚款2150元。”的行政惩罚决定。水产物出产环节中的渔药利用,间接关系到农产质量量平安取生态平安,间接影响人平易近群众身体健康。实施全过程、无死角的严酷监管。本案监视抽样法式严谨规范、收集结实充实、办案流程闭环,通过对杨某违规发卖水产操行为的依法查处,不只无力惩办了违法行为人,更对整个行业构成了强烈,警示教育水产养殖者必需严酷恪守平安用药,切实承担起从体义务。此案也为进一步提拔水产物全链条监管程度、鞭策本地水产行业规范健康成长供给了典型典范,具有较强的示范意义和警示感化。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农产物,不得发卖:(二)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沉金属等有毒无害物质不合适农产质量量平安尺度。农产物出产运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形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处所人平易近农业农村从管部分责令遏制出产运营、逃回曾经发卖的农产物,对违法出产运营的农产物进行无害化处置或者予以监视,违法所得,并能够用于违法出产运营的东西、原料等物品;违法出产运营的农产物货值金额不脚一万元的,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对农户,并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一)发卖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沉金属等有毒无害物质不合适农产质量量平安尺度的农产物。